案情简介: 2015年12月26日尹某与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七网合一商务平台”黄金版效劳协议》,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企业营销,信息推行,企业认证等平面化效劳。推行项目为七网合一商务平台:礼品网。效劳期限3年,效劳费80万/3年。
2016年10月14日尹某又与天津某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个性化网络效劳》,该项目用于91礼品网项目升级运用,效劳期限3年,费用14万。效劳内容包含:商城(规范PC、手机App、定制商城)、项目(全运通、全球互联互通、互联网+)、微信(规范模板、定制开发)、App(规范功用、定制开发)。
往常时间已过去1年,从运营状况来看,没有抵达前述承诺的规范,尹某觉得上当上当,请求解除合同。
案情代理: 接案后,承办律师讯问案件当事人,阅卷,核实证据,查找法律依据,参与调解。
调解结果: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双方协商解除双方签署的书面合同《七网合意商务平台黄金版效劳协议》、《计算机版权办理合同编号》、《域名注册协议》等。 2、上述合同一经解除,双方各自的权益、义务也随即终止; 3、乙方一次从退还给甲方57188元费用,甲方收到该款项后,不得上市合同等问题另行向法院等相关比分投诉或诉讼等,否则甲方将收取费费用无条件返还给乙方; 4、双方在签字或者盖章时,即产生相应的发律效能,任何一方不得反悔,双方无其他争议; 律师倡议: 调解之前充沛了解案情,对纠葛的缘由,对案件事实有足够的认识,理分明权益义务关系,法律关系,当事人位置,存在争议的焦点等。控制好法律规则,有针对性的适用,选择好调解的时间,提出调解计划。
当事人:尹某 代理人:付亮律师 拜托时间:2016年12月19日 结案时间:2017年3月24日 泰仁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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