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环保厅得知,《四川省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计划(试行)》(以下简称计划)曾经正式印发,初次对全省18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其变化水平中止排名,并按月发布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前10位和后10位县(市、区)名单。
计划明白,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对辖区大气环境质量担任,对本行政区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组织、谐和、管理、监视职责,应当增强指导,制定规划,采取措施,控制或者逐步削减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量,使大气环境质量抵达规则规范并逐步改善。
18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将考量哪些要素?据引见,排名将以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作为指标,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越大,标明综合污染水平越高,排名内容包括SO2、NO2、PM10、PM2.5、CO、O3六项监测指标。排名方式将依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小到大肯定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变化率从小到大肯定城市环境空气质质变化水平排名。省环保厅将担任发布、通报全省183个县(市、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其变化水平排名结果。发布内容包括月度全省空气质量排名的前10位和后10位县(市、区)名单、各区域内空气质量排名的前5位和后5位县(市、区)名单;季度累计的全省空气质量排名和空气质质变化水平排名的前10位和后10位县(市、区)名单、各区域内空气质量排名和空气质质变化水平排名的前5位和后5位县(市、区)名单。以上名单将直接通报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成都商报记者 李彦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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