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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 装修未经消防审核 巴中平昌一酒店遭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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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11 00:27: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备案,擅自装修施工,日前,平昌县半岛大酒店因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被依法责令中止施工,并处分款3万元。
  平昌消防大队监视执法人员在展开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半岛大酒店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消防设计备案审核的状况下,擅自中止室内违法装修,且采用大量可燃资料,存在多处消防隐患,一旦发作火灾,结果不堪想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则,平昌大队依法责令该酒店立刻中止施工,并处以3万元罚款。
  在现场,消防监视人员针对检查出的隐患,对担任人中止了压服教育,细致论述了其违法事实,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构成的严重结果,单位担任人也认识到了火灾隐患的危害,并表示一定依照消防有关请求,尽快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在保证合法的状况下中止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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