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扫描小程序二维码发布信息

天府生活网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城市大秀场
查看: 13196|回复: 0

卖商铺乱打广告,业主一怒状告开发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3-21 08:4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在准备置办某产品的时分,常常会被其广告吸收,而作为卖家,也通常会准备一些说辞来吸收顾客,但当你置办到手时,发理想践状况和广告内容却相差甚远,你会怎样做?特别这还是价值不菲的商铺。

去年8月,作为投资客的刘某被成都市某商铺的广告吸收,上面写着“某楼盘公开出卖,30万元=180平米某街高生长铺王,首付20万起,签约即收三年20%租金收益,50年长期一切权,50年大收益。”遂和其他三名投资人一同经过银行转账方式分别交纳了10万元的购铺定金,并选定了铺位。

而就在年底工贸公司把合同范本拿出来后,刘某一下傻了眼,合同称号赫然标注的是《铺位运用权合同》,而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内容完整不是出卖或转让性质,而是租赁性质,合同期限为48年。刘某以为这与她的初衷和工贸公司当初的引见完整两回事,顿时觉得吃了大亏,但对方表示历来就没有说过是买卖合同,双方各执一词不欢而散。

无法之下,刘某便和其他三名投资客拜托到泰仁律师事务所,泰仁律师事务所在与该公司协商无果的状况下,以刘某等四人的名义将这间工贸公司告上法庭,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经过律师不懈努力,最终法院判定,刘某等四人选定铺位托付定金目的是为了签署主合同。双方对拟签署的主合同是铺位租赁合同还是铺位买卖合同发作争议,依据广告宣传资料的记载,写有50年长期一切权字样,被告解释为运用权,属于故意误导。

双方在商谈时未能就主合同的这一关键内容充沛协商,招致最终未能签署主合同,对此某公司应负全部义务。因而,一审问决某公司应返还刘某等四人已付的定金款项各20万元,共计80万元。

阿泰快评:商品房认购书中通常会设置定金条款,商定若买房者不按约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tairenls.com则无权请求返还定金。开发商若不按约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该房地产公司由于虚假宣传,招致未能签署主合同,无法实行,因而最终赔偿了双倍定金,大家买房投资的时分擦亮自己的双眼,留意房地产的宣传说辞,积极维护自己的利益。


 

                                                  

发表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