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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保二手房买卖定金合同有效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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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3 18:0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法律上讲,定金应是“上家卖房、下家买房”的担保,上家违背商定不卖房应向下家双倍返还定金;下家违背商定不买房无权请求上家返还定金。目前二手房买卖中,定金的托付多数是由下家交给中介公司,再由中介公司转交上家。由于中介公司在收取定金时的法律位置并不明白,这极容易引发二手房买卖上下家之间的定金纠葛。为此,律师倡议宽广购房者在下定时遵照下面四个步骤:  一、请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上家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卖的拜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拜托期限及拜托中介公司向下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署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管期限及定金的处置办法等商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践托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请求中介公司出具上家拜托中介收取定金的拜托书。
  四、收到拜托书后,在托付定金时应请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遵照上述四个步骤付定金,下家与上家之间的定金合同便能确保有效成立,一旦上家不同意出卖房屋,下家便可请求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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