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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员工上班期间被6条大狗咬伤 对其主人索赔3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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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9 14:0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8岁的董女士在上班时间被公司内圈养的藏獒扑倒咬伤,招致腰椎骨折。为此,她将工作单位北京北苑丰田汽车销售效劳有限公司以及藏獒的一切人冯某告上法庭,请求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8万余元。昨天下午,朝阳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昨天下午,董女士在家人的扶持下走进法庭。由于腰部受伤,她行走比较迟缓。回想起当天的一幕,董女士依然惊魂未定。“幸而我当天穿的衣服多,要不然肯定被咬死了!”据董女士说,今年3月15日早上8点左右,她到公司后准备换工作服。走到公司院子里时,公司圈养的6只大狗相继从笼子里跑出来扑向她,其中包括两条藏獒。董女士大声呼救,被藏獒扑倒在地,撕咬长达5分钟之久。后几个同事用铁锹将藏獒打走,她被拖进厨房这才逃过一劫。经医院诊治,董女士身上多处受伤,腰椎骨折,经审定构成十级伤残。
  因董女士未第一时间报警,北苑丰田公司称无事发监控录像。双方协商未果后,她诉至法院索要赔偿。据了解,法官曾在开庭前到被告公司中止调查,发现该公司已将狗圈撤除,公司内未见养狗。
  法庭上,董女士几次心情失控,还在法庭上失声痛哭。她向法庭出示了事发时她身穿的衣服以及袜子和鞋等,上面都能看到被狗咬的破洞。她说,当时藏獒直接向她的脖子咬去,她躲开后被咬了脸和身体。董女士说,被告固然垫付了医药费,但从未表达过任何歉意,所以才提起诉讼。
  董女士还表示,有不少店员都在店里被狗咬过。一名曾在被告公司工作的女子还出庭证明,其自己也曾在店里被狗咬了臀部,后打了疫苗。
  被告方以为,被告告错了人,他们既不是狗的饲养人,也不是管理方。他们还提供了6个狗证,证明这些狗分别属于不同的主人。此外,被告方以为被告提出的赔偿金过高。
  董女士对此反驳说,依据被告所提供的狗证,他们联络了3个狗的主人,但对方都宣称没有养过狗,被告方提供了假证据。
  因被告方不招认他们与此案有关,被告决议追加狗证上的6个狗主人为被告。法院将继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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