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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庆区] 南充新娘逃婚 新郎上法庭:请把我的彩礼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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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1 22: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南充一对情侣在婚礼当天发作口角抵触,新娘当即分开婚礼现场,致使放弃结婚。新郎为索回彩礼,以新娘骗婚为由,将新娘告上了法庭。前日,西充法院胜利调解了这缘由彩礼引发的纠葛案件,新娘将彩礼返还,最终与新娘握手言和。
  2012年,黄梁与张琴自由恋爱后并肯定关系,黄梁于当年5月向张琴送去订亲彩礼。今年3月,黄梁又向女友送去现金及礼品作为结婚彩礼,并商定依照当地习俗举行婚礼。就在婚礼的当天下午,两人却因琐事发作争持、打骂,张琴一气之下回到娘家,黄梁的父母前往儿媳家中欲接张琴回家也遭到拒绝。尔后张琴不时没有回到黄梁家里生活。
  今年7月,黄梁及其父母以张琴骗婚为由,将张琴告上了南充市西充县人民法院,让张琴及其父母返还结婚彩礼现金13000元,礼品一批,折价3122元。
  前日,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布置法官来到二人家里了解状况。张琴父母以为,张琴之所以分开张家,是由于黄梁过错在先,假如彩礼要返还也只能返还一半。但这一说法一直不能得到黄粱及其家人的认可。当天下午,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到法庭中止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琴及其父母于签署调解协议之日当场返还给黄梁13000元彩礼,双方握手言和。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关于“返还彩礼”的规则是,对在婚嫁或婚姻纠葛中处于弱势位置财富给付者的一种救济伎俩,是为了补偿其所受的经济损失,而不是对给付彩礼行为的鼓舞与支持。“固然现行婚姻法没有对彩礼作出遏止性规则,但是依照新的社会习尚,给付彩礼是应该摒弃的陋习,不应倡导,毕竟美满、安康的婚姻,不是靠金钱能维持的!”承办此案的法官提示说。(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冯冬莉华西城市读本记者刘治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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