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做好对芦山“4·20”激烈地震灾区受灾艰难大众的帮扶工作,四川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发出关于芦山“4·20”激烈地震灾区受灾艰难大众后续扶助政策的通知,请求对地震伤员紧急救治一概免费;对地震致残人员免费康复治疗。
通知请求,在2013年12月31日前,对地震致残人员和地震受伤招致功用障碍伤员康复治疗一概免费(其中:对重度颅脑损伤、脊髓损伤以及出院后需返院行内固定取出手术等康复期较长的伤员,康复治疗的免费期限为2014年12月31日前);对医疗机构实施康复治疗所发作的必要费用,在医保基金按政策报销后的余额部分,由财政部门据实结算。
在重灾区受灾艰难大众过渡性基本医疗照顾方面,在2013年6月底前,在重灾县一切集中安顿点,对受灾艰难大众免费提供普通常见疾病医疗效劳和公共卫生防疫效劳(含安顿点暂时医疗卫生站提供的效劳和县乡医疗机构派出活动医疗卫生队提供的效劳)。同时,为子女死亡或伤残的计生家庭提供免费再生育效劳,对地震灾害招致子女死亡或伤残(三级和三级以上)的计划生育家庭,申请再生育的,提供免费再生育技术效劳和免费住院分娩效劳;对跨地域复课高中生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对雅安市转移到成都地域各级各类学校复课的高中生(含随行跟班教职工),给予每人500元的一次性生活补助。
此外,四川省还将实施就业援助补贴政策,2014年12月31日前,在重灾县范围内,对布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就业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灾区企业吸收当地就业艰难人员就业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申报灵活就业并参与了社会保险的灾区就业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对灾区有就业愿望和培训请求的城乡劳动者展开职业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记者 郑莹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