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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就业困难人员岗位补贴增至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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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10-7 23: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鼓舞小微企业吸纳就业人员、提升就业艰难人员补贴、扶持创业人员……9月27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证局得知,成都出台了一系列新政,以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新政明白,成都市域内初创小型微型企业持经信部门认定证明,可缓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5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可延长至企业领取停业执照后的第12个月。而在成都参保、契合产业政策、合法运营的企业,当消费运营呈现艰难、暂时无力交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时,可最长6个月缓缴5项社保费,缓缴期间均不征收滞纳金。
  此外,为鼓舞吸纳就业艰难人员就业,成都市域内用人单位新招用本市户籍的就业艰难人员,签署1年期以上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用人单位为其实践交纳部分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3项保险费的规范给予全额补贴,并按每人每年5000元的规范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为3年。
  成都还请求各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创业园区树立、创业培训机构设备置办等。对入驻创业园区的创业者提供场地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和创业指导、跟踪扶持等效劳,并给予政策和资金扶持,鼓舞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城乡劳动者参与创业培训。此外,还将树立市属高校毕业生需求预测和发布制度,及时发布市属高校学生就业年度报告白皮书,引导高校合理调整专业设置。
  记者还了解到,成都还将推行公共就业效劳外包,市域内人力资源效劳机构面向本市城乡求职人员和进入成都务工的外来求职人员展开免费职业引见、并完成稳定就业的,政府可按就业人数给予每人500元的职业引见补贴。成都还将把市域内乡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归入就业失业注销范围,逐步树立失业动态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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